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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sx_liujy

2016-01-20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下面是2016年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供参考。

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艺术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107名,其中教授25名,副教授29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2006年开始招收艺术管理方向本科生;2008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获准设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2014年获准设立音乐表演理论、造型艺术研究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台、港、澳、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075名,在校硕士生398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重点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以学兼中西为基础,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一)专业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设计系 2016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音乐系(122人)

(1)音乐表演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72人 。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键盘方向:钢琴12人,手风琴1人,双排键电子琴1人。

管弦乐方向:小提琴10人,中提琴2人,大提琴5人,低音提琴2人,长笛2人,单簧管2人,双簧管2人,大管2人,小号2人,圆号2人,长号2人,大号1人,竖琴2人,打击乐2人。

声乐方向:12人。

民乐方向:二胡1人,笛子1人,琵琶2人,扬琴1人,古筝2人,埙(含陶笛)1人。

(2)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不用校考):10人 。

(3)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不用校考):40人。

2、美术系(65人)

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不用校考):30人。

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不用校考):35人。

3、设计系(75人)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不用校考):75人。

注:

①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报考其他专业均不用校考。

②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选报其中的一个项目(乐器),不得兼报。

③考生可根据我校计划安排情况和自身情况兼报我校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

④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时安排美术系和设计系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可以兼报。

⑤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方向)、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具体详见录取规则部分。

(二)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

1.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招生计划。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做分省计划,不用参加校考的其它专业(类)安排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请查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招。因招生计划数有限,我校艺术类专业可能在部分省份只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3.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二、 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

(一)专业省统考

2016年我校招收的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方向)、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二)专业校考

1. 校考对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4个方向)各项目的考生。其中,键盘、管弦乐、民乐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乐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校考成绩均为无效。

2.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和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15日-2月22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缴纳报考费,系统将自动生成《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项目(乐器),不得兼报。

3.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6年2月2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考试中心;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①《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DVD视频光盘和U盘各一份(考生按初试规定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U盘内存储内容标题(文件名)为考生考试方向,例如钢琴.mpg(其中mpg为视频格式。标题上不得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曲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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