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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华女子学院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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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第七章 收费及奖贷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申诉电话:010—84659012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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