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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第七章 收费及奖贷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申诉电话:010—84659012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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