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6-28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原则上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有入学后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思想准备。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时学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方法是:同批次投档中,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口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投档线。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地招生部门投档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同时,学校也将录取名单、各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为:艺术类:7000元/学年;教育、文史类:3400元/学年;法学、经济学、管理类:4000元/学年;理、工、农学类:4500元/学年;医学类:50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助学体系给予资助,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1.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弘圣路2号
2.邮编:671003
3.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72)2219959 2219956
4.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872)2219909
5.学校网址:http://www.dali.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大理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大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标签:云南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