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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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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生源省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条 专升本及对口类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河南省关于专升本及对口类投档政策。以统考成绩为依据,对于同一专业类别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录取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河南科技学院2014年保送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河南及其它招生省份关于普通本科的招生政策(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三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四条 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七条 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

  专科 文史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

  (说明:2014年,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的学费,按收费许可证审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校内奖学金。另外,还有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普通高招录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科技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3003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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