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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0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1
电邮:zhaoban@seu.edu.cn 网址:http://zsb.seu.edu.cn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报考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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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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