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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五、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形式为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等单位,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六、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
我校按专业和考生录取的类别收费:普通本科专业:5000-6200 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应用技术本科:10000-112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科: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正式核定的我校2014年新生收费标准为准。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奖贷助学金设置
1、新生特别奖学金:500—5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
5、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
6、潼南奋进奖学金:2000元/人·年;
7、曙光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年;
8、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年。
贷学金类:
1、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20%):贷款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
生活费助学贷款: 贷款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助学金类: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补助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
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822995;
网 址:http://zs.cq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3125(校纪委办)。
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
八、其他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联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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