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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丁汉大学2014年高考本科招生简章

编辑:sx_haody

2014-06-20

宁波诺丁汉大学2014年高考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第一所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学校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从英国诺丁汉大学引进,师资全部由英国诺丁汉大学选聘,采用英国诺丁汉大学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共享英国诺丁汉大学网络和教学资源,所有学生均有机会参加不同类型的海外学习项目,颁发英国诺丁汉大学文凭。毕业生高质量升学就业,受到全球知名企业和顶尖学府的青睐,是一所中国最国际化的大学。

高校名称:宁波诺丁汉大学国标码:16301浙江省代码:018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

1)英国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验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2)宁波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宁波诺丁汉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第二条宁波诺丁汉大学2014年获准在浙江、北京、上海、陕西、海南、江苏、四川、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南、山东、山西、福建、湖北、重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内蒙古、吉林、新疆、宁夏二十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统一招生。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条为了保证宁波诺丁汉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学校还设有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录取要求及规则

第五条学校确立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提前单独招生(仅限于浙江省)。高考选拔招生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择优录取。提前单独招生的有关录取规则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宁波诺丁汉大学2014年本科提前单独招生方案》为准。学校通过高考录取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具有相同的身份,他们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教学与生活待遇。本章程的录取规则是针对高考选拔方式而制定的。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编报招生计划要求,学校按大类招生,招生类别仅供填报志愿使用,具体招生专业以括号内的专业名称为准。2014年开设的专业有:工商管理类(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政治学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新闻传播学类(国际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工程力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建筑类(建筑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请以各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为了便于全英语教学,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并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不低于115分,报考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江苏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20分)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2分。海南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900)不低于630分。对于考前及估分填报志愿的省市,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5分,报考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20分。

第八条对于江苏考生:选择历史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文科类考生,选择物理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理科类考生。我校理工科专业对江苏选测科目一的要求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其他专业为文理兼招类型。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不分具体科目;必测科目要求达到4C。江苏考生的进档后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对于内蒙古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无其他特殊要求。

第十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宁波诺丁汉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第十二条在各学院按文理分科招生的情况下,若所分配名额招收已满或招收不足,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之间进行名额调剂,安排录取。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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