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2014武汉大学自强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4-08

五、有关说明

1.我校鼓励“自强计划”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县工作,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我校将视情况派出或委托相关人员前往被推荐学生学习、生活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及所涉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报中学所在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及申诉联系电话:027-68753835(工作时间),联系邮箱: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传 真:027-6875670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汉大学招生办

武汉大学自强计划自主招生简章就介绍到这里了,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相关推荐:

2014年芜湖市五所高职自主招生章程公布 

2014中国地质大学面向贫困农村学生自主招生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