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高二 > 高二语文 > 高二语文同步练习

高二语文上册同步训练题及答案

编辑:

2013-09-17

三、(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8~10题。

讳 辩

韩 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艹区”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选自《古文观止》,略有改动)

8.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法制以教天下者       法制:礼法制度。

B.今上章及诏 章:奏章。

C.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 质:询问。

D.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 务行:致力于实行。

9.下列句子分别编为四组,全都体现韩愈为李贺辩解的一组是(  )

①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 ②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 ③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 ④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⑤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 ⑥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

A.①②⑥ B.②③⑤ C.①④⑤ D.③④⑥

10.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为了批驳李贺应避讳父名的说法,作者列出许多典型的例子来谈避讳君主与尊长的名字没有事实根据,如周公、孔子、周昭王、曾参等。

B.为了充分论述,作者还用了一个假设的例子:如果父亲名“仁”,那儿子就应该不能做人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讽刺辛辣,入木三分。

C.文中从多个角度来设问,增强了语言的表达效果,引人深思,富有感染力。如:为了证明李贺理所当然能够参加进士考试,作者根据明文律令来设问,说他并没有违犯什么律令。

D.作者是针对当时避讳的陈腐风气写此文的,目的是为李贺考进士辩解。

答案:8.C 解析:“质”应为“对照”的意思。

9.D 解析:句②是说创立礼法来教导天下的人是周公、孔子,句⑤是听到诋毁李贺考进士言论的人的表现。

10.D 解析:既是为李贺考进士辩解,也是为自己推荐李贺考进士的行为辩解。要结合文中“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这句话来理解。

参考译文:我给李贺写信,劝他去考进士。李贺在被举荐之列,同李贺争名的人就毁谤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李晋肃,李贺不去考进士是对的,劝他考进士是不对的。”听到这话的人不加分辨,随声附和,众口一词。皇甫湜说:“如果不辩论清楚,您与李贺都将要获罪。”我说:“是的。”

律令上说:“两个字的名字不必都避讳。”(即两个字一起使用时才需要避讳)解释的人说:这就好比(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说‘徵’就不说‘在’,说‘在’就不说‘徵’”那样。律令上又说:“同音的字不避讳。”解释的人说:譬如“禹和雨”“丘和 ”一类字就是这样。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李晋肃,李贺考进士,是犯了“二名律”呢,还是犯了“嫌名律”呢?父亲的名字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如果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创立礼法来教导天下的人不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不忌讳;孔子不避讳母亲名中的两个字;《春秋》不讥刺不避讳同音字。周康王名钊,他的孙子谥为昭王;曾参的父亲名叫皙,曾子不忌讳同音的“昔”字。周朝有个人叫骐期,汉朝有个人叫杜度,他们的儿子该怎样避讳呢?为了避讳同音的字,连姓也要避讳吗?还是不避讳同音字呢?汉朝读武帝的名字“彻”为“通”,没有听说把车辙的“辙”字改为某字;避讳吕后的名,把“雉”叫做“野鸡”,但没听说过把治天下的“治”也改为其他字。现在的奏章和诏书,不曾听说讳“浒”“势”“秉”“机”等字。只有宦官和宫中侍妾,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认为会触犯皇帝的名讳。士人说话做事,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呢?现在从经典来考查,据法律来质对,用国家制度来考察,李贺考进士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凡是侍奉父母能够像曾参那样,就无可指责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就到了顶点了。现在世上的读书人,不认真仿效曾参、周公、孔子的品行,而在避讳父母的名讳方面却要求胜过曾参、周公、孔子,这也可见他们的糊涂啊。周公、孔子、曾参是最终不能胜过的。要在避讳上超过周公、孔子、曾参,就等同于宦官和宫女一类人了,那么难道宦官宫妾孝顺他们的父母,还胜过周公、孔子、曾参吗?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