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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
“其后六年……其后二年……”这一层,交代了妻子亡故之后的一些事情,看似平淡,却也字字含情:前一句,“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与开头形成鲜明对比:项脊轩原是既小又暗且破,作者“稍加修葺”再做美化,独居陋室,悠然自得,其乐无穷。如今,因为“吾妻死”,室坏也不想修了。作者没有直写妻死后的伤感,但我们从文章前后的对比中,自然能体会到作者对亡妻深深的怀念之情。二、三句写两年后重修项脊轩等事,妻子亡故,已有时日,但复葺旧室,已全然没了当年的热情,平实的语言中,无限伤感溢于言外。
借物抒情:文章到此,看似结束。可作者笔锋一转,又起波澜:巧妙地以描写庭院中亭亭如盖的枇杷树来收束全篇。这看似随意的一笔,却使文章余音缭绕,意蕴无穷。“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看到树,自然想当年妻子的音容笑貌,也似乎听到了妻子的欢声笑语。而如今,物犹在人已去,眼前的枇杷树已“亭亭如盖”,有如自己对妻子的浓浓的怀念之情与树俱增,缠绵不尽。作者明写树,实则托物抒情,寄托自己对亡妻的怀念之情。
《报任安书》
写作背景:《报任安书》是司马迁给朋友任安的一封复信。司马迁因李陵之祸(对此稍作解释),被捕下狱,惨遭宫刑。出狱后,任中书令;表面上看,这是宫中的机要职务,实际上却是以一个宦者的身份在内廷侍候,为一般士大夫所鄙视。在这期间,任安写信给他,希望他利用中书令的地位“推贤进士”。出于以往的沉痛教训和对黑暗现实的深刻认识,司马迁觉得实在难以按任安的话去做,所以一直没有复信。后来,任安以重罪入狱,司马迁担心任安一旦被处死,就会永远失去给他回信的机会,使他抱憾终生,同时自己也无法向老朋友一抒胸中的积愤,于是写下了这篇《报任安书》。
文章简析:司马迁《报任安书》一向被视为名篇,鲁迅《汉文学史纲要》全书篇幅极短,于第十篇《司马相如与司马迁》中,却有大段引文,鲁讯评价《史记》的名句“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正是在引用了《报任安书》文后紧接写出的。《报任安书》中的“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一段,被视为解释文学创作的一种理论,向来多经学者称引。李长之说:“创作本是人类心灵至高的活动,在心理方面岂可以无因?所以现代的心理学界,有以压抑说和补偿说来解释文艺的创作的,但我们在两千多年前,却也早已有了一个同调,这就是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如果将古代散文中的书信划归一类,编为书信散文,乐毅《报燕惠王书》、邹阳《狱中上梁王书》、司马迁《报任安书》、杨恽《报孙会宗书》、曹丕《与吴质书》、曹植《与杨德祖书》、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刘琨《答卢谌书》、丘迟《与陈伯之书》等,都为名篇,但《报任安书》可以说是居书信散文之首,为千古压卷之作。该篇题名,《汉书》虽收录全文,但按史例未有定名,仅称“任安予迁书……迁报之曰”。《文选》据篇首“少卿足下”语,题名《报任少卿书》。《古文观止》题名《报任安书》。该篇加现代标点统计,约2760余字,于古代书信散文中属超长之作。
1、自“太史公牛马走”至“阙然久不报,幸勿为过”为第1段。
任安先作的致司马迁书早已不见,其中所言不得而知,此篇中说“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谨此而已。但据此段“今少卿抱不测之罪……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知任安已婴罹死罪,所说“推贤进士为务”,乃是讳言,意在令司马迁救助自己。但任安之所以得罪,实因汉武帝晚年昏聩,激发戾太子之变,而任安时任北军护军使者,不得已介入其事,此固非一己私情,寻常贪生畏死之可比。如李长之所说:“(任安)他也是征和二年时戾太子之变的牺牲者……他死得更冤……任安其实是一个很有气节的人。”(《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第106页。)而司马迁未能救助任安,恐非如此段自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汉书》载司马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则是确有机会面陈。而司马迁不肯见武帝,大约是对武帝已经灰心。此段叙述的任安来书,自己如何答书,而言语极简。通篇之中,亦不见司马迁之答语,皆是其自陈之言。名为答书,其实皆是自陈,当是古人一种文风。《古文观止》于篇后总评说:“此书反覆曲折,首尾相续,叙事明白,豪气逼人。其感慨啸歌,大有燕赵烈士之风;忧愁幽思,则又直与《离骚》对垒。文情至此极矣!”“反覆曲折”一语实得其真。观司马迁所说“非敢如此”,又说“抑郁而与谁语”,此段以一言概括,即允诺相救而不能相救。
2、自“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至“安在其不辱也?”为第2段。
作者着力表现了自己屈辱的地位和屈辱的遭遇。写自己的地位突出其低贱,写自己遭受的屈辱,列举了“四不辱”和“六受辱”,耻辱感逐次加强,最后点出自己遭受的是“最下”之辱。这样写来,渲染出作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悲惨处境和由此产生的巨大的精神苦痛,感人至深。此段以一言概括,为受辱当自裁而不自裁。
3、自“由此言之”至“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为第3段。
此段以一言概括,仍如上段,言受辱当自裁而不自裁,以表文采于后世。
4、自“古者富贵而名摩灭”至“难为俗人言也”为第4段。
“《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二句,为历代传诵之名句。“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三句,“前辱”、“被戮”与上文“刑余”、“刀锯”、“扫除”、“闒茸”、“囹圄”、“蚕室”、“圜墙”、“尘埃”、“绳墨”、“鞭箠”、“缧绁”、“粪土”诸语,皆代指刑狱。《古文观止》于“虽万被戮”句后注曰:“史迁深以刑余为辱,故通篇不脱一‘辱’字。”只一“辱”字,而有诸多辞语,亦足见司马迁“反覆曲折”之意。
此段以一言概括,司马迁实自比于圣人,而难与俗人言也。
5、自“且负下未易居”至“故略陈固陋”为第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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