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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2012年安徽省阜阳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4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2年我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2年我市开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420个(岗位计划附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阜阳籍离校2年以内(2011、2012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初审。8月21日~8月28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二)笔试。9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全省16个省辖市设立考区,考生在报名的省辖市参加考试。
(三)复核和体检。10 月15日前,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公示和聘用上岗。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标签: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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