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阜阳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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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三)笔试地点: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各市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index.html)、阜阳人事人才网(www.fyrc.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复核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index.html)、阜阳人事人才网(www.fyrc.cn)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 229332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2262161(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226419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2012年阜阳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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