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公安局幼儿园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10-16

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2017年北京公安局幼儿园招聘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详见《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高尚的师德,热爱幼教事业;

(五)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至1997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八)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可能影响本人工作的重大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4日、25日10:00-16: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西城区松树街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2017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5.2寸免冠近照2张;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流程

1.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初审符合基本报考条件者现场填写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察基本事项报告表(见附件3)。

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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