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公安局幼儿园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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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考生统一参加北京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心理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在通过心理测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

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政府网站(www.bjgaj.gov.cn)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需说明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报名或聘用。

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8522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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