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编辑:sx_xiexh

2014-11-07

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的最新信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15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责令其离开考场,并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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