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05-23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选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查询宁波考试网。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注册报名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三)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五)报考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镇海区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六)区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区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任职的镇街道。聘用人员报到后,由镇街道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1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不予聘用。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至多续聘一次,聘期不超过3年。第二个聘用期满后,愿意继续留村工作且当地需要的,可由所在村自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参见我区相关规定。
(八)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574-86292210,区人事局0574-86290194。监督电话:12388。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标签:村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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