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事业单位: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2年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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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7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拥有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应聘。

(七)招聘单位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招聘单位专技岗位数量不足或应聘人员不具备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八)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8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2年8月1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九)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育机构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或单位劳动合同)等有效凭证。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含XX条件。

(十一)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三)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残联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六)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十七)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举办招聘考试培训班,也没有提供相应教材和复习资料。

本公告由厦门市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1、《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2年补充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

  2、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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