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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想要报考公安招警考试的考生千万不要错过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广东海珠区公安分局招考公告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考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看守所事业编制),共6名:其中110接警员2名、禁毒宣教员4名。
(二)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年暂缓就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限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下列职位要求:
110接警员:男女不限;具备一定的法律、计算机基础知识,电脑打字速度在每分钟50字以上;能熟练用普通话和粤语与人交流;适应24小时轮流昼夜值班。
禁毒宣教员:男性;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24小进轮流昼夜值班和备勤等工作。
三、招考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至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考者需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填写《海珠区公安分局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个人页)、毕业证、就业推荐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缴费:成功报名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4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招考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考的应试者将退还已缴纳的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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