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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于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后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以及海珠公安综合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按招考岗位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上述比例规定的人数,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岗位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供用人单位掌握,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招录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所有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现任职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以及近3个月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四、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国家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83117771、监督电话:83117713(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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