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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聘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用人单位报销。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岗位空缺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岗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将通过广州市番禺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anyu.gov.cn/)和广州市番禺区卫计局门户网站(http://wsj.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经审核,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岗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获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1.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获聘社区岗位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但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数,享受相关福利待遇。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需同时办理户籍迁入广州市手续。
2.其他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
(二)联系电话:84692605,84692312,84638632,84640390
2017年广州番禺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人员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广东公务员查看更多信息~
标签: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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