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州美术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1-04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广州美术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公开招聘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美术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以下简称岭南馆)坐落在环境优雅的广州美术学院内,是为纪念20世纪20年代岭南籍画家高剑父、陈树人、高奇峰在孙中山先生民主革命思想的感召下,在探索中国画革新的过程中创立的现代画派而建造的。纪念馆是对岭南画家(包括其创始人及当代海外岭南画派画家)的专题性纪念馆所,其性质有别于一般的美术馆和博物馆,是广东的文化教育设施,负有学术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的使命。作为专题性纪念馆,它的主要功能是收藏、整理岭南画派画家的作品和史料,为研究岭南画派提供良好的信息平台。在展示画家作品的同时,岭南画派纪念馆也关注当下的美术发展状况,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其成为当代中国画教学、创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岭南画派纪念馆展览部工作人员2名,为非教师专技岗位(文博系列),岗位代码:2012036。主要从事岭南画派纪念馆展览策划、展示设计及相关宣传、设计工作。

三、相关待遇

1、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调入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调入人员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博士、硕士分别聘用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十级、十一级。

3、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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