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州美术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

2013-01-04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7、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具备一年或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人文社科知识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强。

4、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年龄35周岁或以下(1977年1月1日或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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