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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摘要】贵州六盘水事业单位招聘2013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根据《六盘水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35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16日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各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2、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以内)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3、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单位职责
请各招聘单位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通知考生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并同时做好与考生在资格复审期内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或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
截止2013年4月16日17:30,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且招聘单位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可从该职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额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并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5、考生职责
标签: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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