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工作人员。现将17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咸安区在职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7年4月24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3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4日18∶00,招聘机关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17年5月5日8∶00至5月7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机关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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