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南京市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简章

编辑:

2013-02-22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可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查阅。

2、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体检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A、B两类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并根据指定医院的同一时间、同一标本、同一标准为结论。

(四)体能测评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定向、委培的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须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资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政审前必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按有关安置、调配条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市局03职位(临床医学)的考生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