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3年南京市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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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7

1、报考者须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A类笔试。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可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查阅。

2、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 2:00-4:30 《申论》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A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届时在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上公布。

2、资格复审材料:

1、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委培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须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市户籍资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政审前必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按有关安置、调配条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市局04职位(临床医学)的考生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带近期二寸正面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传输的照片一致)。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上公布。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五条相关规定外,其它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并根据指定医院的同一时间、同一标本、同一标准为结论。

(五)体能测评

体检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的程序、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确定;面试题本由省统一命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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