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编辑:lirj

2013-02-28

鉴于考生们对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南通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rdquo;一文,供大家参考!

南通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1〕58号)、《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南通市2011年计划考试录用603名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37名,县(市)区级机关187名,乡镇(街道)机关302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全市职位均可报考。其他本科学历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大专学历人员限招考职位隶属的县(市)区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非南通户籍或生源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县(市)区职位。

3.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行政区域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6.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苏人社发〔2011〕82号)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