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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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准考证号:考试前三天登陆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计划表。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考试收费50元。

(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 2808614

市卫生局人事科教处 3889314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21239

桓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2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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