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2-11-27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 孤儿院招聘”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孤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塔南村(白塔大街150号)。
联系电话:024—31652530、31652531。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及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开具学校证明。本人填写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考试考核
标签: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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