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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1
【编者按】2012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该院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16名,本科学历岗位2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同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电子邮件、传真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等扫描发到报名指定邮箱内,或者传真至报考单位。报名电话:0951—6883017 6883088
传真:0951—6883017
邮箱:nxjyzzb@163.com
联系人:杨老师:13995288322
李老师:15209610640
王老师:13995285802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司法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司法厅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相关的原件、复印件。并携带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标签: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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