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5-02

根据高新区工作需要,高新区事业单位拟招聘部分紧缺人才,现将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其他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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