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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核心观点】
(1)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再三申明“这不是禁止言论自由”,但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从目前的实际操作来看,什么是“不该说的”“不该做的”,似乎都“由教育行政部门说了算”,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此举有可能打击教师多渠道反映问题的积极性。面对网络带来的失实、诽谤等负面效应,地方行政部门应“到位不越位”。一方面,政府部门应积极面对网络舆论,对失实的言论迅速澄清,对各种诉求迅速回应,不让网民“投诉无门”。另一方面,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应高度重视,在查清事实基础上解决问题,一些问题难以一时解决的也应及时回应、解释,做网民的“贴心人”。
(2)每个网民都应享有网上言论自由权利,在网上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诉求,且这种权利不被干扰,这样才是推动网络舆论监督制度的根本方法。然而,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使用这种行政文件来干预言论自由,在国内实属“首创”,其实与当前加强民主监督的“大形势”也是违背的。同时,这对网民言论自由权利,乃至于网上舆论监督制度,都是一种莫大的挑战。而且,规范网络言论早已有相关法律实施,邳州市教育局的这一纸红头文件依法而言,只具有行政性质,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3)法国政治学家托克维尔说,言论自由是具有代表性的公民自由权利或免受政府行为干涉的自由权利。在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堂堂国法到了一个市级单位却遭到领导意志的抵触,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荒诞。网络科技发展至今,已经在世界每个角落形成自由表达和信息传递的公共意见领域。难道,只有上访才是唯一正确途径,网络言论表达也非法?虽然不知道邳州是不是真有在全国首创“禁网门”的必要,但是,作为公民的一种最基本的表达权利,言论自由正遭到公权力的无耻干涉和挤压。这样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加以监督,加以问责。
(4)网络本是一个网民发布言论的自由平台,有问题及时反映出来,给网民自由表达的权利,千万别拿“维稳”做借口。如果为了保护地方形象,权力秉持者遮蔽真相的借口,这是对“维稳”的一种亵渎和歪曲。任意歪曲“维稳”工作,其实比“禁网门”本身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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