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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
绵阳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绵阳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是经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绵阳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高新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具备现在在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历者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现在在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历三个条件之一者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绵阳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专业科目考试和考核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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