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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招聘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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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编者按:2011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招聘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四、报名条件及待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1年黑龙江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5、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8:00至5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单位及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其中,考生电子邮箱为必填项,笔试准考证将通过电子邮箱发放。

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

④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1年5月20日8:00至5月30日17:00。

2、几点说明:

①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以上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③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则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④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发至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2日登录本人在报名信息中提供的电子邮箱,查询邮件并根据相关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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