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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may

2011-06-20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信阳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信阳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消息。

根据《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57个市直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4名。现将信阳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凡今年参加我市市直和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的公开招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信阳市常住户口或系信阳籍生源〔父母或配偶在信阳工作的人员、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全国重点大学统招全日制本科(一本)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在信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其中:报考本、专科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本公告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岗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可按服务年限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本科以上”岗位的,不免笔试,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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