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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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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1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7月7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它就业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所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至9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南明区河滨小学(遵义路47号)。

(二)准考证发放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明区河滨小学(遵义路47号)。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考试及体检等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证件而影响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成绩于2011年8月2日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时间:2011年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受理查分地点: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箭道街52号区政府大楼三楼)。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公示3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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