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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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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1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中心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是农业户口的,报到前必须办妥户口农转非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职校教师和实习指导师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试用期1年,延长试用期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1、户籍以本公告发布的前一日为准(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可以生源地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某职位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重新报名。

4、台州中心人才网(www.tzzxrc.com)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5、联系科室和电话:人才流动开发科 0576-88830559。

台州市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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