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07-05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 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 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招聘任务,区政府成立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七、监督检查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58—5522032。
监督电话:5539110(区纪委执法室)。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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