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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1年7月19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7月17日——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延安中路88号原腾龙大酒店)。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两证不全而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8月7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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