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射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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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2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45%+专业知识×55% +政策性加分) ×7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和各项折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射洪县卫生局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射洪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考该专业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空额专业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考核都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839212,0825-6622547)。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专业岗位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聘用办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一用人单位的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聘用到各用人单位。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发给聘用通知。

(二)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填写《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射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报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三)所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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