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yanghx

2012-11-01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6年11月12日—1994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米易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米易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市场(河滨路108号)。

(四)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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