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内江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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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2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由内江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二、确定人选

内江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测试、体检、考察的情况,等额确定聘用人选,并根据应聘人员的数量、专业、特点、意愿以及单位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分配、安置意见。

十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待遇政策

(一)基本待遇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列入县(区)规划部门专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我市县(区)同级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待遇(基本工资+国家规定津补贴+绩效工资),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县(区)统一安排到重点乡镇工作。

(二)激励待遇

(1)专项工作补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基本工作补贴、200元市内交通补贴。

(2)特殊生活补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每人每月另行给予生活补贴1500元。

(3)解决后顾之忧。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所在县(区)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所在县(区)范围内优先择校,并免收除规定学杂费以外的各类费用,其成年子女的就业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规划部门在政策框架内,优先推荐就业。

十五、考核管理

(一)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规定,对聘用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县(区)规划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聘用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双重管理。市、县(区)规划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聘用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专项考核。

(三)聘用的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在所在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本人自愿,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按政策规定应聘我市其它事业单位。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规划部门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十六、纪律监督

为切实提高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内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纪委:0832-2029781

内江市人社局:0832-2026072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2-2038862。

十七、本公告由内江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村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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