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人保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1-22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人保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公开遴选长寿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

遴选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17名。其中:长寿区委办公室2名、长寿区司法局2名、长寿区商务局1名、长寿区教委1名、长寿区交通局2名、长寿区经信委1名、长寿区侨联1名、长寿区财政局6名、长寿区卫生局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范围

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2010年选派到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及选调生,现已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

具体遴选范围为:长寿区委办公室面向全国遴选;长寿区司法局、长寿区交通局、长寿区经信委、长寿区侨联、长寿区财政局、长寿区卫生局面向重庆市遴选;长寿区商务局、长寿区教委面向长寿区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资格复审之日。

(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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