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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职位6: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若达不到6:1,经招考单位研究最低可放宽至2:1比例,若达不到2:1比例的,该选调职位取消,取消职位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于2016年9月16日前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3.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选调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由相应单位出具的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近两年来工作期间重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产业招商研究、产业研究、综合调研三个职位的须提供个人主笔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最多提供三篇);报考财务会计岗位的须出具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是否属于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情况等内容)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此证明最晚可于考察之前提供);
(10)若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需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职位空额,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选调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部分职位的面试中包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选调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选调程序,若所有考生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选调职位。取消职位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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