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8-09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服务三年以上。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监督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类)》
附件2: 《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
附件3: 《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
附件4: 《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5: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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