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zh

2014-11-14

据甘肃人事考试网消息,2014年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本公告主要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原则、招聘程序等,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和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天水市2014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我市决定组织开展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54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2名,秦州区45名,麦积区38名,秦安县80名,甘谷县120名,武山县124名,清水县50名,张家川县3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2.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且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中专(中师)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3.天水籍生源。岗位列表无特殊要求时,报考市直岗位的为本市生源,报考县区岗位的须为本县区生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天水市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被开除公职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毕业证(截至开始报名之日前一天)的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2011年以来参加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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