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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河北承德兴隆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疾控中心4个岗位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外,其他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根据《兴隆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的要求确定。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专业限制;配偶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提供相关婚姻状况证明;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考入高校因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
本次招聘人数:30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314-505280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填写《兴隆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缴费。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竞争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8月29日上午8:30-12:00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将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采用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出题资质的相关机构试卷。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满分100分。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9月9日8:30—17:00。
(5)笔试时间:9月10日上午8:00—12:00。《职业能力测验》(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
(6)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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