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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7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汉源县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报组织人事部门和上级法院批准同意,汉源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考核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2016年四川雅安汉源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范围内,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编在职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工作责任心强,清正廉洁。
2、无违法违纪问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获得过全省“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称号;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过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奖以上奖励等),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即197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在选调之列。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报名地点:汉源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张林雪,联系电话:(0835)4291182,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兴民路37号。
4、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汉源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考核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所在单位出具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5)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在法院、检察院系统被任命为审判员、检察员的,需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该任职文件复印件(等级证书);
(7)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材料。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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