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1人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6-08-21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赣州市司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开考选1名事业身份工作人员,现将2016江西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我市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6、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报考人员应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还需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考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市司法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9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司法局政治处(市政中心北区南楼八楼0810室)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6)2014年-201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由赣州市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1∶3的,则取消此次考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命题:笔试和面试命题及评卷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司法局组织有关专家封闭进行,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组织考试/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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