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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1
(五)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是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聘请有关单位考官,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
由赣州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赣州市司法局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
2、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人事、工资等关系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生聘用后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调动手续。
三、公开考选工作由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及市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391434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1443
原标题: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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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 |
年龄 |
备注 |
1 |
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 |
财会岗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我市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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